職業衛生評估
職業衛生概述
職業衛生研究的是人類從事各種職業勞動過程中的衛生問題,它以職工的健康在職業活動過程中免受有害因素侵害為目的,其中包括勞動環境對勞動者健康的影響以及防止職業性危害的對策。只有創造合理的勞動工作條件,才能使所有從事勞動的人員在體格、精神、社會適應等方面都保持健康。只有防止職業病和與職業有關的疾病,才能降低病傷缺勤,提高勞動生產率。因此,職業衛生實際上是指對各種工作中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所致損害或疾病的預防,屬預防醫學的范疇。
職業衛生服務
職業衛生服務的內容
職業衛生服務主要是通過向職工提供職業衛生服務和向雇主提供咨詢來保護和促進職工健康,改善勞動條件和工作環境,從整體上維護職工健康。職業衛生服務內容包括:
1、工作環境監測,以判定和評價工作環境和工作過程中影響工人健康的危害因素的存在、種類、性質和濃(強)度;
2、作業者健康監護,包括就業前健康檢查、定期檢查、更換工作前檢查、脫離工作時檢查、病傷休假后復工前檢查和意外事故接觸者檢查等;
3、高危和易感人群的隨訪觀察;
4、收集、發布、上報和傳播有關職業危害的判別和評價資料,包括工作環境監測、作業者健康監護和意外事故的數據;
5、工作場所急救設備的配置和應急救援組織的建立;
6、安全衛生措施,包括工程技術控制和安全衛生操作規程;
7、估測和評價因職業病和工傷造成的人力和經濟損失,為調配勞動力資源提供依據;
8、編制職業衛生與安全所需經費預算,并向有關管理部門提供;
9、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
10、與作業者健康有關的其它初級衛生保健服務,如預防接種、公共衛生教育等;
11、職業衛生標準的制訂和修訂,職業健康質量保證體系、職業衛生管理體系及檢驗和服務機構的資質認證和管理。
職業病危害因素
職業病危害因素可分為10類:
1、粉塵類
2、放射性物質類
3、化學物質類
4、物理因素
5、生物因素
6、導致職業性皮膚病的危害因素
7、導致職業性眼病的危害因素
8、導致職業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的危害因素
9、導致職業性腫瘤的職業病危害因素
10、其他職業病危害因素
職業病目錄 10類132種
1、職業性塵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統疾?。何?、煤工塵肺、碳黑塵肺、滑石塵肺、電焊工塵肺等19種。
2、職業性放射性疾病、外照射急性放射疾病、內照射放射病等11種。
3、職業化學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錳及其化合物中毒、氨中毒、氯氣中毒、氮氧化和物中毒、苯中毒、四氯化碳中毒等60種。
4、物理因素所致職業?。褐惺?、減壓病、高原病、航空病手臂震動病等7種。
5、職業性傳染?。禾烤?、森林腦炎、布式桿菌病5種。
6、職業性皮膚?。航佑|性皮炎、光敏性皮炎、潰瘍、化學性皮膚灼傷等9種。
7、職業性眼?。夯瘜W性眼部灼傷,電光性眼炎、職業性白內障等3種。
8、職業性耳鼻喉口腔疾?。涸肼暶@、鉻鼻病、牙酸蝕病等4種。
9、職業性腫瘤:石棉所致肺癌、苯所致白血病等11種。
10、其他職業??;金屬煙熱、滑囊炎(限于井下工人)等3種。
職業衛生的標準及檢測
我國《職業病防治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的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強度或者濃度必須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并定期對工作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由依法設立的取得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資質認證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
按照我國《職業病防治法》和職業衛生監督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各類生產企業應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場所,定期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和評價。遵守工業衛生相關法律法規,是各類企業的基本社會責任。企業可以委托環境保護部門或第三方檢測機構如SGS定期進行工業衛生檢測,實時掌握本企業工業衛生狀況,根據實驗結果適時采取預防和糾正措施,規避健康損害帶來的風險,為企業職工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起源
職業衛生標準的歷史比其他衛生標準都久遠。早在19世紀,德國就通過立法強制實施對因職業活動所致健康損害給予賠償,規定雇主需建立“賠償基金”,以保證履賠,并應提供保護工人健康的措施。1883年,德國首次頒布了一個關于一氧化碳的職業接觸限值標準(OEL)。1886年,德國學者Lehmann首次采用動式染毒裝置研制職業接觸限值標準,并基于南非金礦的研究,于1916年提出了第一個有關矽塵的OEL。
進入20世紀30年代,除德國外,前蘇聯和美國開展了大量研究,制定了一系列OEL。前蘇聯國家標準委員會累計頒布了共涉及1300多種有害物質的“工作帶空氣中有害物質的最高容許濃度”標準。其內容包括:
①最高容許濃度(mg/m),有的還有工作班平均最高容許濃度;
②生產條件下有害物質存在的主要狀態,分為氣體、蒸氣、氣溶膠等;
③危險性分級,即Ⅰ~Ⅳ;
④標注對機體的作用特點,如對皮膚、眼睛需要特別保護,致敏,致癌物,致急性中毒和致纖維化的氣溶膠。
各國限值及現狀
美國職業接觸限值標準應用現況
美國職業衛生標準研制機構提出的建議標準
美國職業衛生標準研制機構提出的建議標準主要包括美國政府工業衛生學者會議(ACGIH)制定的閾限值和國家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NIOSH)提出的推薦性接觸限值,無法律效力。閾限值是ACGIH制定的接觸限值,包括化學性和物理性有害因素。有害化學物質制定了三種具體限值:
時間加權平均閾限值(threshold limit valuetime weighted average,TLV-TWA),指8小時工作班以及40小時工作周的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長期反復接觸該濃度(有害物質),幾乎所有工人不會發生有害的健康效應;
短時間接觸閾限值(threshold limit valueshort term exposure limit,TLV-STEL),是在一個工作日的任何時間均不得超過的短時間接觸限值(以15分鐘TWA表示),工人可以接觸該水平的有害因素,但每天接觸不得超過4次,前后兩次接觸之間至少要間隔60分鐘,且不得超過當日的8小時時間加權平均閾限值;
上限值(threshold limit value ceiling,TLV-C),是指瞬時也不得超過的濃度(可以<15分鐘采樣測定值表示)。
以上ACGIH的三種閾限值有其內在的聯系。一般而言,以TWA濃度來檢測空氣中的有害物質是否符合衛生限值是得當的,它是主體性的限值。然而,TWA對那些生物學作用快的物質并不適合,此時應以上限值加以控制,即TLV-C。如有些刺激或窒息性氣體規定了上限值。STEL水平的接觸應不至于引起刺激作用、慢性或不可逆損傷或麻醉作用。只對少數化學物質(可產生急性效應或短時間高濃度接觸具有急性效應的化學物,多見于氣態或氣溶膠)才規定STEL,規定有STEL的化學物既要遵守STEL,也要遵守8小時的TWA限值??梢?,STEL不是一個獨立的接觸限值,而是8小時TWA限值的補充。
另一方面,既然TWA是平均濃度,應允許環境瞬間濃度在TWA限值上下波動,只要平均不超過TWA容許濃度。當然,人們最關心的是允許上移多少。因此,ACGIH還推薦了在遵守8小時TWA限值的前提下,上移限值在總共30鐘限定接觸時間內不應超過該化學物TWA限值的3倍,在任何情況下不允許超過5倍。
美國聯邦政府職業安全衛生標準
美國聯邦政府職業安全衛生標準由勞動部下屬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局(OSHA)引用NIOSH及ACGIH 的資料頒布的職業接觸限值,稱為容許接觸限值(permissible exposure limit,PEL),屬美國強制性職業衛生標準。它的具體數值與NIOSH及ACGIH的類似。
美國州職業安全衛生標準
除聯邦政府的標準外,各州有各自的職業安全衛生標準。如華盛頓州行政管理法規(Washington Administrative Code,WAC)包含有容許接觸限值等內容。
德國職業接觸限值標準應用現況
德國科學研究聯合會(DFG)制定的職業接觸限值,雖被譯為“最高容許濃度”,但實質上是8小時TWA容許濃度。定義為:一般不影響健康或不造成不適。并有限制時間、次數的上限值。還對經皮、致癌、致敏、孕期毒物、遺傳毒物分類、分級內容進行了標注。此外還有技術參考濃度(TRK),該限值是為致癌物質根據目前技術條件要求所能達到的最低濃度。遵守TRK只能減少并不能排除該物質對健康的危害。
這是德國對致癌物所采取的一種控制措施,要求車間空氣致癌物濃度在TRK以下,并不斷改善防護措施,盡可能降低到遠遠低于TRK。
日本職業接觸限值標準應用現況
(1)化學物職業接觸限值:日本產業衛生學會推薦的有害物質接觸限值,是按時間加權平均濃度規定的,并注明經皮、致癌物(分級)、致敏性(分級)、制定年代等。
(2)粉塵接觸限值:對游離SiO2濃度<10%的粉塵,用公式計算呼吸性粉塵和總塵。
(3)制定了生物接觸限值及物理因素標準。
常用標準及檢測項目
《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 1-2010
《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GBZ 2-2007 (包含GBZ2.1 化學有害因素和GBZ 2.2 物理有害因素)
《工作場所空氣中有害物質監測的采樣規范》GBZ 159-2004
職業衛生的檢測項目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GBZ/T 160.1-85 -2004 )
《工作場所物理因素測量》GBZ/T 189.1-11 -2007
《工作場所空氣中粉塵測定》GBZ/T 192-2007
其他相關檢測標準
職業衛生的檢測類別包括物理因素、化學有害因素及生物指標。
職業衛生評價應該注意哪些問題
職業衛生評價中應該注意哪些問題,哪些因素值得我們注意,職業衛生評價應注意哪些要點,下文將詳細分析職業衛生評價應該注意哪些問題。
一、評價依據。
1、評價依據要全,應包括現行的國家、地方和行業法法規、規章和標準。
2、職業病危害評價以職業病防治的規范、標準為主,其它如安全、環境標準及其它標準不應過多,評價依據中所列標準應在評價過程中要有所體現。
3、不能采用過期或作廢標準。
二、評價范圍 職業衛生評價范圍應明確、全面和準確,應包括輔助工程,改擴建和技術引進、技術改造項目應對利舊內容進行評價。
三、評價方法
1、預評價:類比方法是目前技術導則規定的評價方法之一,也是一種科學的評價方法,應盡量選用。類比資料應盡可能選擇可比性高的企業,當沒有理想的類比企業時,可按工藝分階段選擇涵蓋主要職業危害因素的生產工藝進行類比。但是也不要為了應付評審“亂比”,使類比法失去其科學性、客觀性和嚴謹性,流于形式化。 風險評估法也是職業危害評價的一種較好的評價方法,應加強這種方法的研究和使用。
2、控制效果評價:控制效果評價中的定量分級不僅僅是職業性接觸毒物危害程度分級,而是對接觸職業危害的作業分級。目前國家安監局(有毒作業場所危害程度分級)、衛生部(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分級:粉塵、化學物、高溫)、勞動部(噪聲作業分級)及國標(高溫、低溫、冷水作業分級)對接觸職業危害作業的分級標準均可采用。
四、工程分析 工程分析是職業危害因素辨識的基礎,應按照預評價技術導則附錄C的要求做好工程分析,以利于全面識別職業危害因素,分析職業危害暴露程度,提出有針對性的可操作性強的防護措施。
五、類比調查
1、類比企業的選擇對比要進行全面的比較,闡明類比企業與擬建項目的可比性,包括建設規模、自然環境狀況、生產工藝、生產設備、職業病防護措施、管理水平等,對于不同的要有分析說明,分析具有相似性和可比性的原因。
2、擬建項目中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類比企業要有監測數據,未檢測的要予以說明未檢測的原因,類比檢測超標數據要分析超標原因,預測本項目危害程度及防護措施。
3、類比企業職業健康監護體檢人員要按健康監護標準分析體檢項目是否符合要求,檢查結果異常人員要分析與所接觸的危害因素的關系。
4、對類比企業職業病防護措施要進行詳細說明,便于與建設項目進行比較。
六、職業危害因素識別與分析
1、危害因素辨識:辨識依據包括《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工作場所職業危害因素接觸限值》和《高毒物品目錄》,凡是列入的危害因素均應列出,其他危害也應辨識,但可只做一般分析。
2、檢修、維修、采樣過程的職業危害因素也應進行辨識。
3、建設項目存在的職業危害因素應按物理、化學(粉塵、高毒、一般有毒)、生物因素以及重點評價的因素列表說明。
4、要突出評價重點。應重點分析接觸作業人員多、接觸時間長、危害性大以及存在危害因素較多的崗位及工種,接觸時間短、產生數量極小、危害程度低的崗位及工種,可做一般分析。
5、應按評價單元識別與分析評價職業危害,評價單元的描述、分析評價應在報告書中前后保持一致。
6、職業危害因素對人體的健康危害應明確可導致的職業病,結合建設項目中的暴露水平分析對人體可能造成的危害,不應照抄資料。
七、職業病防護措施分析 要按照預評價技術導則附錄D中所列內容逐項進行分析。
1、對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要列明設置的防護設施,對防護設施按工藝說明防護設施的防塵、防毒、防噪聲等種類、規格、數量、設置位置,并對其進行分析,應結合類比企業該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判定防護設施能否達到防護要求,對關鍵部位的防護設施要重點描述。
2、防護用品的配備要分析是否符合國家標準要求,檢測超標崗位的防護用品配備能否達到防護要求。
3、擬設置的應急救援措施要對建設單位設置的應急救援措施進行簡述,包括應急裝備的配備,報警裝置的種類、數量選擇,報警值、高報值設置情況,并分析是否能滿足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可按標準進行建議。應急救援預案要針對本項目有可能發生的急性中毒事故和傷害事故制定專項預案,要包括有機構、人員、分工、應急處置、物質和裝備保障、通訊、交通、醫療救治、配置的急救箱等方面內容。
4、擬設置的職業衛生管理措施要進行簡述,包括機構、制度及分工情況,職業衛生管理機構、管理制度、危害申報等應按國家安監局有關規定進行分析。
5、擬設置的輔助用室要說明設置的輔助用室情況并按GBZ1對其進行分析,不符合要求的按標準進行建議。
6、職業病防治經費要說明經費占總投資比例,并說明經費涵蓋內容,應包括檢測、評價費用。
八、職業病危害評價 采用檢查表法評價時,檢查結果要有針對性,有具體檢查情況描述,不能籠統概括為符合或基本符合要求;不同標準有相同要求時,檢查依據應列出各標準的相應條款。
九、控制職業病危害的補充措施
1、補充措施要根據分析評價情況、類比企業檢測結果、職業健康體檢結果綜合提出補充措施,要具體、有針對性,對于評價中發現的不足在補充措施中都應有所體現。
2、個體防護用品、報警裝置、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等補充措施盡按工作場所和崗位用圖表表示,便于企業操作。
十、預評價結論
1、預評價結論應包括四方面內容:建設項目選址、布局、工藝、危害因素、職業病危害程度及防護措施等評價結果,指出存在的問題并以簡潔、概括性語言提出有針對性的建議,確定職業危害類別,提出建設項目在職業病危害控制方面的可行性。文字要簡練,主要是與法律、法規、規章、標準等的符合性結論,不要重復評價內容。
2、職業危害分類:根據建設項目是否存在嚴重職業病危害因素,工作場所可能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毒理學特征、濃度(強度)、潛在危險性、接觸人數、頻度、時間、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和發生職業病的危(風)險程度等進行綜合分析判定,分類要準確,不要高分或低分。對可能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因素,如果接觸人數少、接觸濃度(強度)低,接觸機會極少、接觸時間極短,防護措施得當,也可分為職業危害一般。
十一、其他
1、報告附件、附圖要齊全。應包括企業營業執照、評價委托書、項目立項文件、環評報告(預評價)、檢測報告、體檢報告、培訓證書、主要參考資料以及地理位置圖、總平面布置圖、設備布置圖等。
2、報告盡量使用圖、表進行說明??刂菩Чu價報告中防護設施、公告欄、警示標識、報警裝置、淋洗設備、個體防護用品等可用現場照片做輔助說明。
3、質量控制:應嚴格按照質量控制程序進行,不要只做表面文章,尤其避免出現危害因素種類不一致、錯別字等低級錯誤,提高評價報告提交質量。
4、項目負責人應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編寫人員3人以上,內審應有行業技術專家負責,報告簽字必須本人簽字。
5、評價機構應參與評價檢測定點,避免檢測與評價脫節。 6、評審會介紹內容要突出重點,重點是項目立項情況、生產工藝、危害因素辨識、關鍵控制點、危害分析、防護措施評價、補充措施等,時間控制在30分鐘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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