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評估
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核發受理材料說明
一、受理范圍
新申請
本市區域內依法新設立并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的企業,包括中間產品、最終產品列入《危險化學品名錄》(2002版)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均應申請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
生產企業搬遷變更地址的,應重新申請。
延期
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為3年,有效期滿后繼續生產危險化學品的,應當于有效期滿前3個月,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辦理延期手續。
辦理延期手續時,如生產單位負責人、隸屬關系、單位名稱、生產范圍、生產場所門牌號發生變更,應結合換證一并完成,無需單獨辦理變更手續。
變更
1.變更主要負責人、變更隸屬關系、變更單位名稱
涉及以上三項變更的,生產企業應在工商營業執照變更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提出變更申請。
2.變更范圍
(1)涉及新、改、擴建設項目:生產企業應在新、改、擴建項目驗收合格后10個工作日內提出變更申請。
(2)生產裝置不變,變更生產品種:生產企業無新、改、擴建危險化學品生產建設項目,但生產品種發生變更的,應辦理變更手續。
3.變更生產場所門牌號
因行政區劃調整、地名更改等原因,生產場所的門牌號發生變化時,生產企業應辦理變更手續。
二、申報材料
申請單位上傳全部材料后,正式提交前,應下載承諾書(樣本),蓋單位公章后掃描上傳。
新申請:
1.《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書》;
2.安全生產責任制文件;
說明: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職能部門應有任命書及安全生產責任制,業務員崗位應有安全承諾書及安全生產責任制。
3.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清單;
說明:
A.應包括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勞動防護用品(具)、保健品,安全設施、設備,作業場所防火、防毒、防爆和職業衛生,安全檢查、隱患整改、事故調查處理,安全生產獎懲等規章制度;
B.應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工藝、技術、設備特點和原材料、輔助材料、產品的危險性編制崗位操作安全規程和制定符合有關標準規定的作業安全規程
4.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文件;
說明: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應有任命書。
5.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考核合格的證明材料;
說明:
A.新申請企業不得以參加安全培訓的承諾、培訓部門出具的收費票據等其他形式代替。
B.負責人應由企業法人代表、董事長、總經理、廠長、經理等行政正職擔任,負責人培訓證書上的“職務”如為企業法人代表或董事長之外的其它行政正職,則應有企業任命文件。
6.有相應資質的安全生產中介機構出具的安全評價報告;
說明:
A.評價結果應明確給出被評價單位符合《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和《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規定的十二項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結論;
B.安全評價報告可以用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竣工驗收的安全評價報告替代;
C.評價報告附件應含有25項材料,并按下文目錄(范本)編制。
7.為從業人員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有關證明材料;
說明:應提供有效參保證明文件,不得以企業承諾或其他部門確認的形式代替。
8.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說明:按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導則<單位版>的要求編寫或應急救援預案備案證明文件。
9.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工商核準通知。
延期:
1.《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申請書》;
2-9項材料及相關要求與新申請中2-9項一致。
說明:評價報告附件應含有25項材料,并按下文目錄(樣本)編制。
注:新申請和延期企業的安全評價報告附件25項材料目錄(樣本)
1.安全生產責任制
2.安全管理制度
3.崗位操作規程
4. 安全投入
5.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和專職安全員配備及任命書
6.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培訓證書
7.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
8.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和培訓的相關證書及材料
9.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情況
10.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符合國家/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劃和布局的情況
說明:首次申請和搬遷企業應有市/區/縣各級政府的相關部門的批準文件或備案文件,以及上海市安監局的驗收批文。
延期企業應提供原安全生產許可證
11.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在市規劃專門區域的情況
說明:應有房地證或建設用地許可證、土地租賃合同及安全協議(不在工業區內的應有承諾書)。
12.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和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儲存設施與八大類場所的距離
13.廠房、作業場所和安全設施、設備、工藝檢驗檢測情況
14.未采用和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工藝、設備的說明
15.危險化學品的車間、倉庫與員工宿舍的安全距離
16.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的周邊防護距離
17.公安消防部門出具的相關文件
說明:首次申請企業應有消防驗收意見書;延期企業應有消防驗收意見書或消防部門的現場消防檢查意見書,或消防備案證明。
18.有資質單位出具的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檢測報告和勞防用品發放情況
19.按照國家標準辨識重大危險源情況。
20.對已確定的重大危險源制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檢測評估和監控措施,并定期檢測和建立檢查檔案的情況
21.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2.應急救援組織或應急救援人員配備情況
23.專職消防隊或義務消防隊配備情況
24.應急救援器材和設備配備情況
25.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基本情況檔案
變更主要負責人:
1.《安全生產許可證變更申請書》;
2.變更后的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工商核準通知;
3.負責人考核合格證明材料;
4.原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
變更隸屬關系:
1.《安全生產許可證變更申請書》;
2.申請單位隸屬關系發生變化的證明材料;
3.原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
變更單位名稱:
1.《安全生產許可證變更申請書》;
2.變更后的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工商核準通知;
3.單位名稱變化后有關管理制度、責任制已進行修改的情況說明(如單位的上級公司管理層發生變化,應提供管理層安全評價報告);
4.原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
涉及新、改、擴建設項目,許可范圍變更:
1.《安全生產許可證變更申請書》(含附頁:《安全生產許可證許可范圍表》,應完整、準確地填寫變更后的、應打印在許可證上的全部許可范圍);
2.與建設項目相關的文件、資料;
生產裝置不變、許可范圍變更:
1.《安全生產許可證變更申請書》;
2-9項材料及相關要求與新申請中2-9項一致;
(安全評價報告應包括對增加生產品種所作的相關現狀安全評價。報告附件材料應參照上文目錄范本編制。)
變更生產場所門牌號:
1.《安全生產許可證變更申請書》;
2.公安部門出具的門牌號變更的相關證明文件;
3.工商營業執照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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