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動態
常見問題
環評審批流程:
1、申請人提出環保行政許可事項;
2、受理申請,審查報件資料是否齊全、合法?,F場踏查項目位置,如不符合要求,退回申請人補正,并一次告知補正內容;
3、A,環評單位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提出環評文件的初審意見或直接審批(限時7個工作日);
B,建設單位填寫環境影響登記表,市環保局審批(限時5個工作日);
4、建設單位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試生產三個月內,提交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申請報告(表、登記卡),附建設項目環保驗收監測報告(一式兩份);
5、環保行政主管部門組織驗收并在承諾的期限內予以批復
時限:報告書10個工作日,報告表7個工作日。
一、環境影響評價的概念
環境影響評價是指對規劃和建設項目實施后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分析、預測和評估,提出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進行跟蹤監測的方法與制度。
主要包括以下五個方面:第一、評價的對象是擬訂中的政府有關的經濟發展規劃和建設單位的建設項目;第二、評價單位要分析、預測和評估評價對象在實施后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第三、評價單位通過分析、預測和評估,提出具體而明確的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第四、環保部門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對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審查并做出審批意見。第五、環保部門對規劃和建設項目實施后的環境影響,進行跟蹤監測和管理。
二、環境影響評價的內容
1、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的內容:(1)實施該規劃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分析、預測和評價;(2)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3)環境影響評價的結論。
2、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內容:(1)建設項目概況;(2)建設項目周圍環境現狀;(3)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分析、預測和評估;(4)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措施及其技術、經濟論證;(5)建設項目對環境影響的經濟損益分析;(6)對建設項目實施環境監測的建議;(7)環境影響評價的結論。
三、環境影響評價的作用:
1、“預防為主、防治結合”,既防止新污染源產生,又促進老污染源治理;
2、促進產業合理布局和企業優化選址;
3、指導建設項目環保設計,強化環境管理;
4、促進產業技術改造和清潔生產;
5、 實現經濟、社會和環境保護的協調發展。
評價法規定:現在的企業在建立前必須做環境影響評價,否則就不允許開工,任何手續都不得辦理,即使上馬也是違法。
- 上一條:
- 下一條:環境影響評價知識問答